????慶陽網訊(記者 高于婷)????日前,市民徐先生反映稱,他在西峰區(qū)某烤吧用完餐結賬時,被商家告知不能退剩余未開瓶的酒水,他認為商家的做法是欺騙消費者。
????據(jù)徐先生講述,他當天約了幾位朋友,一同前往該家烤吧用餐,在用餐過程中點了一些酒水。“點啤酒時,服務生抱來了一整箱,我也詢問如果喝不完能不能退,服務生很肯定地告訴我喝不完可以退?!庇谑切煜壬簿头判牡爻燥埲チ耍貌徒Y束后一箱啤酒還剩下四五瓶未開封,徐先生去前臺買單,并提醒服務員清點剩余的酒水??蓻]想到的是,服務員竟表示不能退酒,可以付款后存在店里,徐先生再三溝通后,店家的態(tài)度也十分強硬。
????8月30日,記者從慶陽市工商局消??撇稍L了解到,該商家在口頭做了承諾后,又反悔拒不退酒水的做法屬于強制消費,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。根據(jù)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二十六條規(guī)定,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,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(shù)量和質量、價款或者費用、履行期限和方式、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、售后服務、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,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。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、通知、聲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、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、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(guī)定,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。格式條款、通知、聲明、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,其內容無效。在此提醒廣大市民,消費前注意與商家確認一些事項,避免糾紛的發(fā)生,如果遇到此類糾紛,請保留相關憑據(jù)和證據(jù),向工商部門舉報反映。